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玉峰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1MA5L4YTX4A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容县容州镇沿江北街8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9
(2022)桂09民终114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杨**
广西容县运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29
(2022)桂0921民初1156号
合同纠纷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容县人民法院
3
2021-11-12
(2021)桂0921民初350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容县运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杨**
容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5-11
(2022)桂09民终3425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容县容州镇周口村高坪村民小组
杨**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3
2021-12-21
(2021)桂0921民初350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容县运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杨**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容自然资处字﹝2025﹞第1号
对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23年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在容县石寨镇大华村南深高铁容县南站交通枢纽综合项目北侧的集体土地上建设道路,非法占用土地面积4155.46平方米。其中,城镇村道路占地3412.50平方米,农村道路占地232.89平方米,其他草地占地510.06平方米,现已建成。经认定非法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属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
对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23年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在容县石寨镇大华村南深高铁容县南站交通枢纽综合项目北侧的集体土地上建设道路,非法占用土地面积4155.46平方米。其中,城镇村道路占地3412.50平方米,农村道路占地232.89平方米,其他草地占地510.06平方米,现已建成。经认定非法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属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你(单位)的用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玉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受委托人刘振琨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受委托人刘振琨的询问笔录。4.受委托人刘振琨签名认可的现场勘测笔录。5.容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6.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7.用地现场照片。8.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局已于2025年1月24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你(单位)未提出要求进行陈述、申辩、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对非法占地的4155.46平方米进行罚款。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3412.50平方米罚款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桂自然资规〔2022〕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程度:一般,违法情节: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或者未利用地,“能源、交通和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200元的罚款”);农村道路用地232.89平方米和其他草地用地510.06平方米罚款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桂自然资规〔2022〕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程度:较重,违法情节:非法占用非耕地或者非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农用地,“能源、交通和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200元的罚款”),即非法占用土地按每平方米100.00元,共计罚人民币肆拾壹万伍仟伍佰肆拾陆元整(¥415546)。
415546.00元
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5-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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