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燎原乡左军化肥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左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2MA1B20EH8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燎原乡政府所在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西市监处罚[2023]389号
3月14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兰市监先登[2023]389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兰市监责改[2023]389号),对该批涉案肥料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要求该店停止销售该批未标准生产日期的肥料,联系厂家在规定期限内做返厂处理。我局于3月14日对案件来源进行了登记,3月16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3月20日,执法人员向涉案肥料标称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送了《关于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化肥情况通报函》(兰市监函[2023]11号),3月29日14时52分通过拨打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455-8336338)确认已收到通报函。执法人员于3月29日对兰西县燎原乡左军化肥商店进行再次检查,未发现在商店门前存放的涉案肥料。通过询问经营者左军称已于3月26返回厂家,并提供了生产企业黑龙江神宇肥业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开据的“收到燎原左军返回55%神宇新一代玉米免追肥(无出厂日期喷码产品)捌吨(200袋)”收据。自3月14日起,该化肥商店未从该生产企业再次购进肥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和经营者左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经营主体资质。
2.当事人提供肥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肥产品检验报告》和开据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商品调拨单》《商品销售单》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索取了供货资质等证明材料,尽到了索证索票义务。
3.现场检查照片十二张,证明对兰西县燎原乡左军化肥商店开展监督检查的事实。
4.现场检查笔录二份,证明对兰西县燎原乡左军化肥商店经营场所检查情况。
5.询问调查笔录二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过程的陈述。
6.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一份,证明对涉案肥料和当事人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部门负责人已批准。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和财务清单各一份,证明对兰西县燎原乡左军化肥商店经销的8吨(200袋)涉案肥料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8.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涉案肥料做返厂处理的决定。
9.送达回证一份,证明已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财务清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经营者进行当场送达的事实。
10.通报函(兰市监函[2023]11号)原件一份,证明已将不合格信息通报给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11.当事人提供肥料返厂收据打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左军已将未标准生产日期肥料返回生产企业。
罚款0.4572万元#
4572.00元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