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旭美钢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振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5KQ7A8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开发区东区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5﹞89号
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地点,虚假注册,且已脱离税务机关监管(非正常状态),资金流表现为即进即出,资金回流或大额资金未收,经检查核实你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结合已获得的优势证据,你单位对下游21户企业开具的1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200183130,发票号码08912758-08912796、08912806-08912833、08912835-0891288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1499802。98元,税额1839968。47元,价税合计13339771。4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七条笫一款,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07-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12-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