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清云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春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02MA48Q3TA8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文综罚字﹝2023﹞F-000005号
你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经调查:2023年05月16日17时30分至2023年05月16日18时10分,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付华林(170****1031)、叶启兵(170****1015)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荆门市清云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文书编号为(荆)文综检(勘)字〔2023〕C-001762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文书《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检查照片7张;4、《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受案登记表1份及2名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证明,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1.罚款: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06-02
2
(荆)文综罚字(2023)F-000005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罚款
6000.00元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