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花千谷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桂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81MA6K5UDD4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相连村委会大陡山村民小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1
(2025)闽0303民初94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陈**
湖南省湘水农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宁花千谷食品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安处罚﹝2026﹞131号
该批次芭蕉花(非即食)(酱腌菜)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181G/KG,检验标准为≦0.1G/KG,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芭蕉花(非即食)(酱腌菜)是当事人于2026年6月21日生产的,共计生产了16件,每件10袋。该批次芭蕉花(非即食)(酱腌菜)售价为4元/袋,成本为3.3元/袋。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购买9袋用于抽检;当事人于2026年7月1日从厂房运输15件芭蕉花暂存于利天物流库房中,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6年8月21日将15件芭蕉花从利天物流库房拉回到厂房中,产品未销售。当事人未能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进货查验记录证明材料、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故该案货值金额为640元,违法所得为6.3元。 考虑到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特别是在收到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主动运回暂存于利天物流库房的同批次产品,且该批次产品除配合抽检外,未有销售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和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芭蕉花(非即食)(酱腌菜)151袋;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元叁角(¥6.30); 4、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以上3、4两项罚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叁仟零陆元叁角(¥3006.30),上缴财政。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和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芭蕉花(非即食)(酱腌菜)151袋;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元叁角(¥6.30); 4、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以上3、4两项罚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叁仟零陆元叁角(¥3006.30),上缴财政。
3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8
2
云市监昆安处罚﹝2026﹞69号
当事人为食品生产企业,在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其食品加工生产环境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行为提出责改意见。责改期限届满后,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当事人仍存在清洗间、浸泡间缺失防蝇帘、挡鼠板等防护措施;食品添加剂未做到专人专柜专账管理;原材料与杂物等堆放在一起的问题。 综合考虑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考虑到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为首次违法。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上缴财政。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上缴财政。
2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