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凤岗镇雪秋蔬菜水果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雪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2MA19JX553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友谊县凤岗镇三委105地籍子区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友市监罚[2024]41号
经调查:
1,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
2,当事人逾期未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质;
2、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资质;
3、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照片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身份信息;
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友市监当罚〔2024〕12003号)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的两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相应健康证明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内容和时限;
5、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事实;
6、2024年5月9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第一次现场检查时的情况;
7、2024年5月21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第二次现场检查时的情况;
8、2024年5月9日,现场检查照片3张,证明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其两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
9、2024年5月21日,现场检查照片3张,证明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两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
以上证据均由提供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