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维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XC9J3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2
(2024)皖0604民初15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
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王*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07-25
(2023)皖0621民初4143号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
赵**
濉溪县人民法院
3
2022-12-13
(2022)赣0983民初776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
董**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1-03-16
(2021)云0524民初1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字**,高**
谭**,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黔西南州汽宇轩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昌宁县人民法院
5
2021-02-09
(2021)云0524民初1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字**,高**
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黔西南州汽宇轩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昌宁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4〕98J32
2024年5月5日18时46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提供的线索前往G104 2006K+200M布控,于2024年5月5日18时51分,发现周东程驾驶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所有的赣CCD035/赣C57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运载石子从泰顺开往灵溪,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将该车引导至104国道苍南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62.3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3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元整。
105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6
2
温运政罚〔2024〕80J5
2024年03月19日09时23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徐绍达、吴文明在红军路K19+700m巡查时,发现龚慧彬驾驶车辆赣CCB150运载石子有违法嫌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其行为涉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未能当场改正。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19
3
温路政罚〔2024〕98J3
2024年1月17日12时51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平台提供的线索前往G104 2006K+200M布控,于2024年1月17日13时3分,发现龚慧彬驾驶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所有的赣CCB150/赣CPR6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运载石头从泰顺开往萧江,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将该车引导至104国道苍南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62.35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35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元整。
1065.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