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吃饱吃好食品加工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雪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02MACNFRNP6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新阳光陇东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6号楼1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崆)市监罚〔2024〕94号
经查,崆峒区吃饱吃好食品加工中心未经登记从事烧鸡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底开始从事烧鸡加工活动。
2024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双拥路3号(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崆峒区吃饱吃好食品加工中心,现场进行检查,一楼操作间窗台上放有待冷却的烧鸡6只。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店提供生产加工烧鸡的相关许可证件,该店不能提供,我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平崆)市监责改〔2024〕1-3-6号],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件。
2024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生产加工区域案板上有烧鸡7只,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生产加工烧鸡的相关许可证件,该店仍不能提供,我局执法人员随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平崆)市监责改〔2024〕1-3-7号,现场送达当事人,要求该店停止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烧鸡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5个工作日内办理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件,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件前停止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2024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刘先生现场举报称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双拥路3号(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对面)有一家食品加工中心涉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活动。3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要求该店提供生产加工烧鸡的相关许可证件,该店仍不能提供,当事人陈述烧鸡是在店内加工的,尚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件。
当事人自2023年12月31日开始烧鸡加工销售,期间采取自行加工与从其他地方购进销售相结合的方式从事烧鸡经营活动。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共自行生产加工16天,平均1天加工烧鸡12只,每只鲜鸡平均成本价39元/只,成品烧鸡平均销售价52元/只,加工每只烧鸡平均用调料1元,包装材料3元,共计其它费用4元。从开业到我局查处期间,共生产烧鸡192只,货值金额9984元,违法所得192×52=9984元,当事人承认以上事实。
1.对崆峒区吃饱吃好食品加工中心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对崆峒区吃饱吃好食品加工中心你单位处以 1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998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4984元,大写贰万肆仟玖佰捌拾肆元整。
15000.0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