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保联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莫太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31MA5NM62D2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荔浦市马岭镇工业集中区二七0工业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市环荔浦罚〔2025〕6号
2025年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对荔浦保联食品有限公司开展飞行抽检,执法人员对飞行抽检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环科测字(水)〔2025〕第F-109号)显示:荔浦保联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自动监测仪质控样测定比对考核不合格;总磷、总氮自动监测仪实际水样测定比对考核不合格;流量自动监测仪比对考核不合格。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有关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规定(裁量结果见附件),我局拟对荔浦保联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定:我局拟对荔浦保联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壹佰玖拾捌元整(¥22198)。
22198.00元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