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9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启香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9007715210584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盐城市市区大庆东路8号1幢办公楼东边副楼第五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5
(2025)苏09民终1631号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07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3
2025-01-14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4
2024-12-31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5
2024-12-24
(2024)苏0903行初520号
履行法定职责
江苏康之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东台市财政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6
2024-12-10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7
2024-11-18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8
2024-11-05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9
2024-10-23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4-09-24
(2024)苏0924民初5217号
合同纠纷
盐城市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射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7-20
2018-05-16
(2018)苏民申1893号
劳动争议
沈**与江苏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5-16
2017-03-29
(2016)苏0902民初5423号
劳动争议
沈**与江苏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7-11-08
2017-07-27
(2017)苏09民终2663号
劳动争议
沈**与江苏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7-08-31
2017-02-22
(2016)苏0902民初676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江苏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8-31
2017-02-15
(2016)苏0902民初67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盐城瑞宇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丁**、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82.00元
民事案件
6
2016-12-26
2015-12-15
(2015)亭民初字第31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盐城瑞宇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36.66元
民事案件
7
2015-12-15
2015-12-15
(2015)亭民初字第31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盐城瑞宇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12.47元
民事案件
8
2015-12-15
2015-12-15
(2015)亭民初字第31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盐城瑞宇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63.35元
民事案件
9
2015-11-26
2015-11-26
(2015)亭民初字第31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盐城瑞宇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亭市监处罚〔2025〕X00003号
经查,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23年3月27日与当事人签订《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停车场经营管理权承包给当事人,承包金额为每年351000元,由当事人以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名义办理相关停车收费手续并对外收费。根据当事人向本局提供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的停车收费记录进行核算,上述期间内当事人停车场共收取停车费288437元,其中多收费用11044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行为的规定,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11044元、没收金额为:11044元
11044.00元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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