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济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丽丽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3MA1CEK6X9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北大街2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医保行处字﹝2025﹞第123号
2023年1月7日至2024年5月26日期间,存在串项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共涉及违法使用医保基金5650.56元
对违法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5650.56元处以罚款11301.12元,(即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零壹元壹角贰分)的处罚
16951.68元
大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30
2
庆市监处罚﹝2023﹞474号
2023年11月6日,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庆华济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复方丹参片”,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龙凤市监龙政当罚【2023】64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龙凤市监责改【2023】501号),要求该店2023年11月8日前限期整改完毕。直至2023年11月9日执法人员复查时该店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盐酸咪达普利片”。经查,当事人承认店内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且经警告未整改的事实。办案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现场检查时,店内执业药师周丹妮(注册证编号:232221060411)在岗,办案人员现场拍照取证。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经营资格; 2.当事人曹丽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3.店内执业药师周丹妮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影印件1份,证明周丹妮的执业药师资格;4.现场检查笔录3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5.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承认存在相关违法事实; 6.现场拍取店内执业药师周丹妮在岗照片1张,证明现场检查时执业药师周丹妮在岗状态;7.当事人提供的电子处方笺影印件2份,对应销售记录影印件2份,证明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处方药售卖情况;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证明当事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办案机构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之规定。
罚款0.04万元;
400.00元
大庆市局龙凤执法分局
2023-1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