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龙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13697791227D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屯镇九委十三组(吉林汇通粮食有限公司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3
(2025)吉0192民初31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8
(2023)吉0184民初54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
长春市顺宏物流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3
2020-01-06
(2019)吉0106民初4382号
侵权责任纠纷
莫**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国**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4
2019-12-04
(2019)吉0106民初4382号
侵权责任纠纷
莫**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国**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2
2022-09-05
(2022)吉0192民初20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1
2022-06-14
(2022)吉0192民初11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5-08
2020-06-18
(2020)吉0192民初2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与曹**、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1030.4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5-08
2021-01-20
(2020)吉01民终393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与曹**、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28
2020-06-18
(2020)吉0192民初2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与曹**、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长春市鑫驿物流有限公司九台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1030.4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2-01
2020-11-23
(2020)豫16民终474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吴**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47569.5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7-01
2020-06-12
(2020)豫1602民初332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吴**、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6-29
2020-01-10
(2019)吉0106民初4382号
侵权责任纠纷
莫**与国**、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5926.87元
民事案件
9
2020-01-09
2019-08-20
(2019)吉01民终40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与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07
2018-09-19
(2018)吉0192民初3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与张*、杨**、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三)01普罚(2026)001号
所属车牌号为吉ASE024(挂车号:吉A160Q挂)的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行驶至海拉尔东收费站,经执法人员朱少龙(执法证号:05000017466)、张雪(执法证号:05000017498)检查,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你单位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挂车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由原登记的外廓尺寸12×2.55×3.98米非法改装至17.3×2.55×3.98米,车辆长度超出登记数据5.3米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3-09
2
吉双交执法罚﹝2026﹞220382010005号
2026年01月13日03时00分,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中队执法人员:朱宏超、刘宏伟,在双辽市王奔镇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杨卓驾驶吉AW8294(黄色)、吉AY464挂(黄色)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检查发现:该车牵引车号码为:吉AW8294(黄色),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吉AY464挂(黄色),挂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杨卓;。现场机动车结构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标注不符,存在改装行为。吉AY464挂勘验车辆类型为: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挂长:11915mm、宽:2550mm、高:3390mm,实际勘验后挂车被改装成、总长:16600mm,加长:4685mm。(在挂车尾端加长4685mm),经信息查验:当事人一年内未发现违法记录。当事人现场不能出具该车是经许可改装的有效证明.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现场相片等证据为证。上述证据均由你提供并签字确认。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双辽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3
吉长交罚﹝2025﹞2201000101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6
4
津交(总)罚﹝2025﹞112372号
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案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1-20
5
内交综执(七)10罚(2025)019号
2025年10月18日17时08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执法人员塔娜、丁心在G1013海张高速锡林浩特市收费所执法检查时发现,苗有军驾驶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吉AV9974,吉AY229挂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行驶方向为武汉市至锡林浩特市,拉载货物为商品车,利用液压装置延长伸缩板,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物运输车辆案。
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并缴纳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0-18
6
内交综执(七)02普罚(2025)002号
2025年9月4日23时30分,执法人员在G16丹锡高速锡林浩特南收费站入口检查时发现,金春生驾驶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的吉ATX456、吉AB753挂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涉嫌驾驶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经过执法人员的实地测量,吉AB753挂轻型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的实际长度为:31.3m,国家规定相应车型的长度为:22.1m,车辆长度超出9.2m,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
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09-05
7
通科交罚2025第0000602号
当事人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5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8
深交罚决第﹝2025﹞ZD01387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4年11月18日16时51分在(违法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通港大道立交桥入口路段实施了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情节:擅自改变车辆登记尺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的违法行为
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6
9
吉长交罚﹝2024﹞2201000900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罚款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4
10
粤茂交罚﹝2023﹞00922号
2023年5月25日10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黄国燊、郑茂赟在沈海高速公路茂名出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机王忠凯驾驶吉AV8693吉AY011挂重型货车从吉林省长春市运载汽车到广东省茂名市。经现场勘验,实测该车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3.8米,总宽度为2.5米,总长度为24米。该趟货物的承运人是长春市祥龙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没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车货的总长度超过规定限值。该公司使用吉AV8693吉AY011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驾驶员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