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舒兰市鑫福旺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海丽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3MAC8H3UH7N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舒兰市溪河镇西口村(原西口村小学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舒市市监处罚﹝2024﹞3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9月5日分别生产了外包装标注生产商“舒兰市鑫福旺粮油仓储有限公司”,商品条码为6971964430414(25kg/袋,生产日期:2024/09/05,发货1072袋,价格为107元/袋,总计114704元)、6971964430391(23kg/袋,生产日期:2024/09/05,发货913袋,价格为97元/袋,总计88561元)、6971964430391(23kg/袋,生产日期:2024/08/25,发货1087袋,价格为97元/袋,总计105439元)、6971964430407(10kg/袋,生产日期:2024/09/05,发货1000袋,价格为43元/袋,总计43000元)、6971964430407(10kg/袋,生产日期:2024/08/17,发货50袋,价格为43元/袋,总计2150元)、6971964430407(10kg/袋,生产日期:2024/08/25,发货765袋,价格为43元/袋,总计32895元)共6个批次的超级小町香大米,合计总金额为386749元。当事人将这6个批次的超级小町香大米分别于2024年8月25日和2024年9月5日向砚山县锦发杂货店发货,并通过销售人员谢英龙(微信号xwd2017512)向砚山县锦发杂货店出具了《舒兰市鑫福旺粮油仓储有限公司出厂检验报告》检验编号2024082501、2024090501的出厂检验报告。当事人生产的6个批次的超级小町香大米的外包装材料均由温州潘南包装有限公司制作,温州潘南包装有限公司已承认在制作过程中将6个批次的超级小町香大米外包装生产商名称和对应的产品条形码弄错,并发布声明。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和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现在正在使用的商品条码。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售出上述涉嫌生产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商品条码的超级小町香大米共4887袋,经营额386749元,当事人非法获利386749元。当事人已全部售出上述产品。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没有主观意愿生产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商品条码的食品,且涉案产品已经通过出厂检验,没有质量问题,涉案产品的外包装上生产商及对应的商品条码是外包装厂商弄错。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一)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舒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