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自家味肥肠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钇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00MA67GAT89H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成都高新区尚锦路328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高市监处罚〔2025〕74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n2025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新区自家味肥肠粉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出示了《营业执照》。现场送达抽样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0726-047529F。现场未见同批次产品在售,当事人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n调查认定的事实:\n经查,高新区自家味肥肠粉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营项目主要是肥肠粉、面条、简餐。当事人办理延续变更,并于9月3日取得《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当事人7月22日经营的“手工肥肠粉”是从资中县丰艮王氏薯粉经营部购进的红薯粉原料,通过加水煮沸、加入明矾、定形等工序自行加工制作而成。制作过程中加入明矾过量,导致当日“手工肥肠粉”铝残留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当日制作的“手工肥肠粉”于7月22日全部售完,合计销售额709元。
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结合裁量理由,建议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以:1、警告;2、罚款500.00元。
500.00元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