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艺衷仁美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启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EK3J9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浒山路323号、325号(慈溪环球中心)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3〕719号
当事人于2021年04月07日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在现登记地址开展美发服务,并于2021年4月购进2瓶烫发水,一瓶标示到期使用日期20220424,另一瓶标示到期使用日期20230609,2瓶为一套组合,需配合使用,采购价格是100元/套,2021年使用过一次该产品,未收费,使用时该烫发水尚在限制使用期限内,之后将烫发水放置在烫染区操作台上待用,至2023年06月07日被我局依法查获,上述两瓶烫发水均已超过限期使用时间。
当事人于2021年4月采购2支婉黛风专业染发膏(8-hHZ),采购价格60元/支,产品标示到期使用日期202209。2022年10月,当事人使用过一次该染发膏,未对染发膏收费,使用时该染发膏已超过使用期限,之后将染发膏一直放置在烫染区操作台上待用,至2023年06月07日被我局依法查获。本案违法货值金额220元,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未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做为美容美发机构,未及时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烫发水和染发膏,并同其他产品一共放置在操作台上待用,且使用了已超过使用期限的染发膏,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案发后当事人主动自查整改,消除隐患,且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可从轻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烫发水2瓶、婉黛风专业染发膏(8-hHZ)2支;二、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