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城县城青霞水果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青霞注册资本:0.3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22MA0H9CBY2C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晋城阳城县新建南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县城罚[2023]103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3年5月4日销售给阳城县百祥水果超市的抽检批次的香蕉是2023年5月2日从晋城市张新宇水果店购进的,共购进了126kg,购进价格为7.5元/kg,销售价格为8元/kg,已全部售完。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料。当事人事后及时张贴召回公告,采取召回措施,截止目前召回数量为零,上述抽检批次香蕉的货值金额共计1008元,违法所得100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由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ZCJC-SP2305002026)1份(共4页),送达回证1份,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1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2023年5月5日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噻虫胺≤0.02mg/Kg,检测值为0.037mg/Kg;噻虫嗪≤0.02mg/Kg,检测值为0.07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检测方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资质1份,营业执照1份,证明检验方资质。 3、执法人员所做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及现场检查无抽检日期2023年5月5日香蕉(已售完)的事实。 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地址确定书1份,证明相关文书送达的地址。 5、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文书编号:阳市监县城改字[2023]19号。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并立即予以改正的事实。 6、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1份,文书编号:阳市监县城询字[2023]39号。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并同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事实。 7、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张青霞进行调查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香蕉的时间、地点、购进数量、购进价格、销售价格等情况。 8、由当事人提供的店铺张贴召回公告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主动控制风险,消除社会危害。 9、由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1份,香蕉追回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及追回香蕉的相关情况。
罚款0.55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544.00元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