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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向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23767702681D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南环路南街新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7-30
2015-07-30
(2015)谷民初字第4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榆中兴华液化气供应站与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3﹞17号
2023年7月19日,我局接到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处理转办函》,函称市局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市场监督管理案件移送函》,反映在2023年6月14日定西市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通渭县继周农机修理厂检查时,发现了涉及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的相关违法线索。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局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2023年7月2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李瑞杰、王军文对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进行了检查,初步核实了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在气瓶充装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的事实,现场未发现气瓶,我局对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在气瓶充装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且未延续的情况下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指定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组办理,王军文,李瑞杰为办案人员。经查证: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气瓶充装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9日,发证机关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效期至2020年12月8日,已超过有效期限,委托代理人张劲陈述,因为气瓶充装许可证到期加上疫情原因,该液化气储配站2021年至2022年12月期间歇业,期间多次申请延续气瓶充装许可证,但因当时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受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4日期间,该储配站一直非法营业,2023年6月24日后再未经营,共销售液化气30.3吨,营业额24万,获利31000元。现场检查未发现气瓶
对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进行了:1.罚款:金额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1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31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壹仟元整。
100000.00元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2
(谷)市监处字﹝2023﹞17号
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气瓶充装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9日,发证机关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效期至2020年12月8日,已超过有效期限,委托代理人张劲陈述,因为气瓶充装许可证到期加上疫情原因,该液化气储配站2021年至2022年12月期间歇业,期间多次申请延续气瓶充装许可证,但因当时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受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4日期间,该储配站一直非法营业,2023年6月24日后再未经营,共销售液化气30.3吨,营业额24万,获利31000元。现场检查未发现气瓶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3
(甘)市监罚﹝2013﹞17号
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持有的气瓶充装许可证非法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9日,发证机关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效期至2020年12月8日,该储配站在气瓶充装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未经延续仍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4日期间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现已停业,期间共销售液化气30.3吨,营业额24万元,非法获利31000元。现场检查未发现气瓶.
1.对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对陕西泰来贸易公司甘谷液化气储配站你单位处以100000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31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31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壹仟元整。
100000.00元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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