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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律江南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5MA6TXMM711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99号金鑫国际大厦五楼5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孔**,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
2022-12-12
(2022)湘0203民初655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株洲棒棒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张*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3
2022-09-26
(2022)皖0210民初40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何**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4
2020-12-25
(2020)沪0114民初2450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吕*,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嘉定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孔令华;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2
2022-05-17
(2021)陕0116民初140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陈蒙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2256.36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05
2022-03-28
(2022)陕0103民初14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05
2022-05-20
(2021)陕0115民初70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粱刚、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26503.44元
民事案件
4
2022-04-22
2022-04-02
(2021)陕0103民初1614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4-13
2022-04-12
(2022)陕0103民初1470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30
2022-01-28
(2022)沪0114执61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吕*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2-11
2021-05-06
(2021)陕01民终84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5-19
2021-04-28
(2021)陕0103民初980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郑**与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3-31
2021-02-23
(2020)陕0112民初191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世格与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昝国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438.25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3-12
2020-12-25
(2020)沪0114民初2450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吕*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431.2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7交罚﹝2025﹞227号
2025年 06月 25日 09时39分,我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陕 AA95380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李余良驾驶陕 AA95380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2人,滴滴出行(车主端)显示从文景路|瑾旅酒店(西安高铁北站北苑地铁站店)西北侧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15.34元。检查现场李余良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手机截图照片及当事车辆行驶证手机截图照片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手机截图照片、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图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图照片、视频资料等。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1
2
陕0110交罚﹝2025﹞38号
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49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9
3
陕0110交罚﹝2025﹞24号
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4900.00元
西安市通运输局
2025-03-07
4
陕0107交罚﹝2024﹞414号
2024年 11月 21日 09时 28分,执法人员韩昭、陈松涛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王海龙驾驶陕 AAS9921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王海龙驾驶陕 AAS9921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司机端)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2人从学府东路枣物语(苏席商业中心店)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22.88元。检查现场王海龙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7
5
陕0107交罚﹝2024﹞344号
2024年 10月 30日 09时 35分,执法人员韩昭、陈松涛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廖军录驾驶陕 AA26901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廖军录驾驶陕 AA26901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司机端)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2人从丈八北路万科翡翠国宾西区东 1门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41.85元。检查现场廖军录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7
6
陕0302交罚﹝2024﹞135号
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9
7
陕0107交罚﹝2024﹞203号
2024年 07月 22日 09时 37分,执法人员李强、陈松涛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邱云云驾驶陕 AAA8066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邱云云驾驶陕 AAA8066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司机端)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1人从甜水井双仁府社区东梆子市街小区北门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17.53元。检查现场邱云云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24
8
陕0110交罚﹝2024﹞65号
西安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49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4
9
陕0107交罚﹝2024﹞103号
2024年 05月 05日 09时 43分,执法人员刘萧毅、张丽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二层巡查时,发现鲁志谦驾驶陕 AA85735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鲁志谦驾驶陕 AA85735号机动车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司机端)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2人从汉庭优佳酒店(西稍门机场大巴店)到西安站北广场,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14.46元。检查现场鲁志谦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8
10
陕0115交罚202497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捌仟元整
80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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