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建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3MA2CHF3K8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2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1-25
(2020)苏0585民初80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太仓星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2
2020-10-23
(2020)粤06民终10084号
定作合同纠纷
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10-23
(2020)粤06民终10084号
定作合同纠纷
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嘉惠隆家具厂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3-10
(2019)粤0606民初21672号
定作合同纠纷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嘉惠隆家具厂
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25
2020-03-24
(2019)粤0606民初21672号
定作合同纠纷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嘉惠隆家具厂、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等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039.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58号
当事人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2023年08月03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26号的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维也纳酒店火车站店负一层扩建部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给予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26号的宁波市新业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维也纳酒店火车站店负一层扩建部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