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生彬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3MA3T6NKYXA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淄河大道6号西邻院内由西向东数第二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5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和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马**,赵**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盛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赵*,韩**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2
(2024)皖0104民初1739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李**,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淄博乐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胡*,王**,王**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1-18
(2021)鲁0303民初11672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
马**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30
2022-09-28
(2022)鲁0303执2788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马**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7-26
2022-01-18
(2021)鲁0303民初11672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52719.7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902202500172
2025年11月04日10时23分,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泰安东收费站对驾驶员孙玉波驾驶的鲁PAM326(黄色)、鲁C23V3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张波、周伟向孙玉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孙玉波不申请回避。检查发现:该车主车、挂车均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鲁C23V3挂(黄色)属于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类型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挂车前部内侧加装有导轨,安装有抽拉装置,装置使用后能使车辆加长1.2米,车辆类型被改变。未办理任何车辆改装手续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该车运输柴油机一台,轴承三台,从河南洛阳运输到山东泰安。当场告知驾驶员陈述申辩权及其享有的权力,并对车辆及证件采取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的事实、理由、依据等一一告知,执法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取证。证据材料: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影像资料 复印件等 。
2025年11月04日10时23分,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泰安东收费站对驾驶员孙玉波驾驶的鲁PAM326(黄色)、鲁C23V3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张波、周伟向孙玉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孙玉波不申请回避。检查发现:该车主车、挂车均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鲁C23V3挂(黄色)属于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类型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挂车前部内侧加装有导轨,安装有抽拉装置,装置使用后能使车辆加长1.2米,车辆类型被改变。未办理任何车辆改装手续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该车运输柴油机一台,轴承三台,从河南洛阳运输到山东泰安。当场告知驾驶员陈述申辩权及其享有的权力,并对车辆及证件采取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的事实、理由、依据等一一告知,执法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取证。证据材料: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影像资料 复印件等 。
5000.00元
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2
370302202300349
2023-10-08 00:56,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CQ9029(黄色)的车辆通过S102 K111+950(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南山路路口东100米)时,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有超限行为。2023年12月18日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段玉杰到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游峰、金强向段玉杰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当事人提供当时磅单显示车货总重57.720吨,经认定超限8吨。
罚款肆仟元整
4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18
3
370704202300394
2023年06月14日12时40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永志(执法证号15070317006)、刘永国(执法证号15070317005)在潍胶路与潍州路路口西300米对刘金彪驾驶的鲁CQ8967(黄色)鲁C08U7挂(黄色)进行了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营运车辆,从潍坊华电公司卸完煤返回淄博途中,鲁C08U7挂(黄色)车辆外形与道路运输证标注图片不符,经勘验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为了多装货通过焊接等方式擅自加高货箱挡板1米。经调查认定:山东金亿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车辆照片二份、营运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书一份。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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