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麦得丰副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庄卫东 | 注册资本:5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06MA7HE7844L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张桥村中心路农贸市场张夏街4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市监处罚〔2023〕00314号
经查:当事人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麦得丰副食品店为一家便利店,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日用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当事人于2022年9月3日从供应商吴中区木渎真真副食品批发部购进5袋百草味水晶柠檬片,进价7.5元/袋,购进金额共计37.5元。该百草味水晶柠檬片外包装信息为:食品名称:水晶柠檬片,产品类型:果脯类,生产日期:2022/02/10,保质期:12个月,委托方: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受委托方:四川华通柠檬有限公司。当事人购进上述百草味水晶柠檬片后,在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销售价格9.8元/袋。截止案发,当事人共计销售5袋上述百草味水晶柠檬片,其中该百草味水晶柠檬片在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销售了1袋(于2023年2月24日销售给举报人),销售金额共计为9.8元,库存为0。经统计,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百草味水晶柠檬片食品货值金额为9.8元,违法所得9.8元。
罚款金额300元;没收违法所得9.8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00.00元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