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金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庆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3332843979C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石大道19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9
(2025)赣1002民初33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抚州金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2
(2024)赣10民终1429号
合同纠纷
江西省金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抚州金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许*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环行罚﹝2023﹞18号
抚州金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7月18日10时,我局执法人员对省厅交办你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在机动车检测站检查时发现,汽油车和柴油车检测线的温湿度计置于工位操作间中,未与被检车辆处于同一环境中。在调阅川AEE273、赣AF5135两辆柴油车的检测记录时发现,两份检测报告环境参数一致,均为温度27.5℃、大气压100.1kPa、相对湿度48%。根据检测站站长王超叙述,由于温湿度计发生故障,所以温度、大气压、湿度等环境数据都显示恒值。2023年10月9日9时,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数量进一步核查,执法人员抽查渝A09S9L、赣F303B1两辆车辆的检测报告单记录时发现,两份检测报告环境参数一致,均为温度27.5℃、大气压100.1kPa、相对湿度48%,你公司使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环境参数。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附录B4.5章节,氮氧化物排放是否合格的判定与环境湿度、大气压有关。经查,你公司收费标准公示牌显示,大、中型货车环检收费90元/辆。综上所述,你公司对川AEE273、赣AF5135、渝A09S9L、赣F303B1四辆车辆出具了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90.00元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