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山野双红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立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6MA37X5WY4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大塅镇双红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6﹞36号
现查明,被投诉举报食品“红苏陈家山野生竹笋”确由当事人生产经营,2026年2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食品包装袋800个,营养成分表信息标注:能量147kJ/100g,NRV%2%;蛋白质1.9g/100g,NRV%3%;脂肪0g/100g,NRV%0%;碳水化合物:6.5g/100g,NRV%2%;膳食纤维:2.9g/100g,NRV%12%;钠7mg/100g,NRV%0%,当事人未能提供与上述营养成分数值一致的检测报告,该食品标注的营养成分数值系当事人参照其他企业同类型食品标注。案发后当事人将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能量126kJ/100g,NRV%2%;蛋白质2.2g/100g,NRV%4%;脂肪0g/100g,NRV%0%;碳水化合物:5.2g/100g,NRV%2%;钠0mg/100g,NRV%0%。当事人于2026年3月4日进行了食品召回,但因食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召回。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票据,当事人共印制涉案食品包装袋1500只,生产销售使用了700只,剩余800只包装袋当事人已全部集中销毁,该食品销售单价为1.8元/包,违法所得共计1260元。
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326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