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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青青果园超市七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苗春雷注册资本:0.001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8HYRXE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榆三公路学府世家底商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7-16
(2020)吉01民初1328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
榆树市青青果园超市七店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07-24
(2020)吉01民初132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与榆树市青青果园超市七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3〕1074号
2023年7月3日,当事人“榆树市青青果园超市七店”在金锣原味脆脆肠超过保质期后仍然继续销售该产品,共计销售1袋;2023年7月4日,现场核查时,在货架销售区内发现该批次超过保质期金锣原味脆脆肠5袋。货值金额24元,违法所得4元。
当事人于2023年7月3日,当事人“榆树市青青果园超市七店”在金锣原味脆脆肠净含量140g,生产日期:20230317,保质期90天,产地山东临沂,超过保质期后仍然继续销售该产品,共计销售1袋,进价3.5元/袋,售价4元/袋;2023年7月4日,现场核查时,在货架销售区内发现该批次超过保质期金锣原味脆脆肠5袋。货值金额24元,违法所得4元。 当事人“榆树市青青果园超市七店”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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