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牛(河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洋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2MACGWFLD9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古庄店乡草店村8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5〕207号
2024年9月6日,我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成品库内外包装标注为牧牛班南阳黄牛肉的产品16箱,外包装产品名称:南阳黄牛肉(五香味),产品类别:酱卤肉制品,配料表:精选牛肉、复合调味料、食用盐、香辛料,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41132200825,因产品外包装显示为南阳黄牛肉(南阳特产),但经检查得知其用料掺杂有巴西进口牛肉,其用料与外包装宣传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35-3034号,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9月13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5年3月18日我队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仍在继续使用责改前的外包装,外包装分为四种,内容分别为河南酱牛肉,楚汉传承地,南阳牧牛班,南阳黄牛字样,净含量:130g;南阳黄牛肉,五香味,净含量:150g;南阳黄牛腱,经典五香,牧牛班南阳黄牛,净含量180g;南阳黄牛肉,南阳特产,口感香醇,肉质细腻,五香味,净含量150g,这四种外包装的分为河南酱牛肉、五香南阳黄牛肉以礼盒装的形式进行销售,共生产销售17吨,销售金额102万元。经当事人陈述及市局移送证据显示,从2024年初开始使用进口牛肉,原材料分别从三家企业购进:淅川县伊邦农牧有限公司、河南省佰佳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卓力丰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60吨左右。2025年6月5日,我队对河南卓力丰商贸有限公司和河南佰佳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当事人的原材料进行调查,经查:河南卓力丰商贸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春辉,住所: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8号中原四季物流港二号楼46号,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向当事人销售过产地巴西的进口牛肉,品名分别为“2583前腱”42件,重量1063.412kg,单价46元/kg,金额为48917元;“2543脖肉”280件,重量6154.74kg,单价36元/kg,金额22157元;2024年7月18日向当事人销售巴西进口牛肉,品名为“2543脖肉”133件,重量为3019.19kg,单价36.2元/kg,金额为109295元;2024年8月9日向当事人销售巴西进口牛肉,品名分别为“2583前腱”99件,重量为2660.489kg,单价46元/kg,金额122382元、“2543脖肉”239件,重量为5443.61kg,单价36.6元/kg,金额199236元;2024年9月11日向当事人销售巴西进口牛肉,品名为“2543脖肉”298件,重量为7009.15kg,单价37.8元/kg,金额264946元。合计总重量为25350.591kg(25.35吨),金额96.6347万元。河南省佰佳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孟珍,住所:郑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中原物流港交易大厅三楼139号。该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向当事人销售产地巴西的进口牛肉,品名为“5125#前腱”,重量8002.06kg,单价47.5元/kg,金额380097.85元;2025年3月11日向当事人销售巴西进口牛肉,品名为“5125#前腱”8189.89kg,单价47.5元/kg,金额389019.78元;2025年4月1日向当事人销售品名为“5125#前腱”,重量5447.61kg,单价49.2元/kg,金额268022.41元;2025年4月21日向向当事人销售品名为“5125#前腱”27009.11kg,单价50元/kg,金额1350455.50元;2025年6月3日向当事人销售品名为“5125#前腱”14208.85kg,单价51.5元/kg,金额731755.78元。合计总重量为62857.52kg (62.86吨),合计金额3119351.32元(311.94万元),以上九笔交易河南卓力丰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佰佳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均提供与当事人交易的发票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进口牛肉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市局移送材料名称:淅川县伊邦农牧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独资),法定代表人:白朋朋,住所:淅川县九重镇高家村39号,该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向当事人销售产地智利的牛肉2085kg,智利产牛前腱1859.5kg,脖肉2003.8kg,合计5948.95kg(5.95吨),金额255805元(25.58万元),并提供有出库记录、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三家企业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对当事人销售进口智利、巴西牛肉94157.061kg(94.16吨),金额434.15万元,2025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宛牛(河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股人朱海潮进
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