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枝江市永之康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美中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3MACN0K8B5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新华路1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枝江市监处罚〔2026〕51号
经查,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从湖北农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品名为“陈皮”的中药饮片1kg,在对“陈皮”晾晒过程中原包装袋遗失。“陈皮”的购进价格为18元/kg,给患者使用的价格为25元/kg。当事人提供了含有中药饮片“陈皮”的销售单据及相对应的供货方资质。 当事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12日的处方笺显示,其于2026年1月18日向伍某民开具处方笺,每付处方使用中药饮片“陈皮”0.015kg,共计5付,使用“陈皮”0.075kg,金额为1.88元,期间当事人取用了部分该中药饮片自用,重量未做记录。2026年2月12日,本局对当事人未注明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陈皮”称重,共计0.828kg,金额为20.7元。故本案违法所得为1.88元,涉案金额为22.5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8元; 2.没收未注明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陈皮”0.828kg; 3.处10000元的罚款。 以上罚没合计10001.88元。
10000.00元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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