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南岳吴兵龙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兵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82MA2ARBEC4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南岳镇杏湾三村新兴路1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5〕506号
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在浙江省乐清市浙江省乐清市南岳镇杏三村被处罚人乐清市南岳吴兵龙小吃店的调味盆中发现一包超过保质期椒盐调味料。
当事人的经营过期食品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当事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警告;2.罚款人民币5100元整3没收违法物资1包已开封椒盐调味料。
51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