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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伍界烧烤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23MABXBM162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崇阳县天城镇白鹭街5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阳市监处罚〔2023〕295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2年10月27日,当事人从崇阳县明联商贸有限公司以5元/瓶的价格购进包装上标注有“奥得妙?”松肉粉调料,保质期:24个月 生产日期:2020/12/01 ”等内容的松肉粉调料2瓶(300g/瓶)。购进后,当事人将上述调味料加入顾客所需要的烤肉、烧肉食类食品中加工销售。至案发,上述松肉粉调料已使用了半瓶(150g),剩余的一瓶半(450g)尚未使用,货值金额7.5元。案发后,当事人将上述涉案产品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已主动销毁。由于当事人所销售的食品是调味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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