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松原市增盛永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曼莉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24L01759556D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扶余市增盛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17
(2019)吉0781民初3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松原市增盛永酒业有限公司
胡**
扶余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13
2020-03-12
(2020)吉0781执4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松原市增盛永酒业有限公司与胡**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0-01-21
2019-12-25
(2019)吉0781民初3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余市增盛永酒业有限公司与胡**、田洪来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232.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9-16
2019-08-27
(2019)吉0781财保40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松原市增盛永酒业有限公司对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扶)市监处罚〔2024〕ZH1015号
在2024年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对松原市宁江区新乐享购物超市销售的的绿豆酒(100m1/瓶,38%vo1,生产日期2021年6月10日,),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2024年4月8日签收检测结果报告后,没有异议;2024年4月8日初步调查核实,上述事实存在,我局4月8日正式立案,执法人员当日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经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人民币贰仟零伍拾元整¥2050.00元。
1750.00元
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