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欣宬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爱玲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BYGYU41J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4268、42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2
(2025)沪0115民初92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市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欣宬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3
(2024)沪01民终75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成荣利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欣宬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2-18
(2023)沪0115民初9009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欣宬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成荣利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3-09-18
(2023)沪0115民初9009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欣宬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成荣利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408060035号
上海欣宬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于2024年0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288号实施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2、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3、调查(询问)笔录1份;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7、授权委托书1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4-08-24
2
沪市监浦处﹝2024﹞152024003119号
经查,当事人在滨江大道4268、4288号从事餐饮服务及酒类商品销售经营活动。2023年6月22日,当事人从深圳市澳海岸红酒贸易有限公司购入奔富BIN407赤霞珠干红葡萄酒6瓶。进货时,当事人未查验上述红酒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红酒标签标示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4月28日,经销商是深圳市澳海岸红酒贸易有限公司,与实际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6日,经销商为澳源供应链(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不符,且未标示成分。2023年8月21日,当事人销售上述红酒4瓶,销售价1988元每瓶,共计7952元,实际盈利5352元。另2瓶上述红酒由当事人自行饮用。本案违法所得按照当事人销售上述红酒4瓶的盈利5352元认定,货值金额按照当事人销售上述红酒4瓶的销售总价7952元认定。
没收违法所得0.53520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3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4475号
经查,当事人在滨江大道4268、4288号从事餐饮服务及酒类商品销售经营活动。2023年7月30日,当事人从深圳市澳海岸红酒贸易有限公司购入奔富BIN389赤霞珠西拉干红葡萄酒6瓶,进货价550元每瓶,共计3300元。进货时,当事人未查验上述红酒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红酒标签标示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10月25日,经销商是深圳市澳海岸红酒贸易有限公司,与实际生产日期2018年11月7日,经销商为澳源供应链(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不符,且未标示成分。至2023年9月18日案发,当事人自行饮用上述红酒1瓶,其余5瓶用于销售,实际售出4瓶,销售价1888元每瓶,共计7552元,扣除优惠,实际收入7519.70元,扣除进货成本2200元,实际盈利5319.70元。故本案违法所得按照当事人销售上述红酒4瓶的盈利5319.70元认定,货值金额按照当事人用于销售的上述红酒5瓶的销售总价9440元认定。案发后,当事人将上述剩余的1瓶红酒下架,并自行饮用,故不作没收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0.53197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