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少东家食品销售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1105MADUMM0E2Y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蔺高村水厂东路 1 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西咸市监处罚〔2026〕183号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三)项之规定。经查,当事人涉嫌侵权商品:华山论剑10年126瓶从上门推销处所得,截止案发未进行销售,且经查询,当事人5年内为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品种商标侵权商品:华山论剑10年126瓶。 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