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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美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恨正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EK6GFQ5A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奉处﹝2026﹞262025011990号
2025年07月09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对上海冰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08月04日,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SPCJ202500162)。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样百合中“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为0.136mg/kg,标准指标≤0.05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不合格百合供应商为上海福美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查明,当事人设立于2025年05月26日,主要开展蔬菜的批发业务。当事人从江桥市场(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一摊位采购百合1箱(9.1千克),进购单价210元/箱。当事人于2025年06月30日以原价210元/箱的价格将上述1箱百合供应给上海冰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金额210元。2025年08月02日,当事人收到上海冰超贸易有限公司退货上述批次百合5千克并立即销毁,退其116元。当事人未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应商营业执照、进货凭证及所售百合的合格证明材料。截至案发,涉案不合格百合无库存。2025年08月08日,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且不再销售涉案商品,公告期间无退回情况发生。综上,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货值金额210元,违法所得94元。
罚款0.0500万元,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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