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坡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坡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EXM664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恩施市太阳河乡石林村石林景区奥山农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3〕182号
经查,《中国药典》(2020版)石斛的功能与主治:“益胃生津,滋阴清热。用于热病津伤,口干烦渴,胃阴不足,食少干呕,病后虚热不退,阴虚火旺,骨蒸热劳,目暗不明,筋骨痿软”。涉案产品宣传牌上写的是:“具有增强肌体免疫力,促进消化功能、护肝利胆、抗风湿、抗肿瘤、降低血糖血脂、保护视力、滋养肌肤、轻生延年”等。三七在《中国药典》(2020版)上的功能与主治:“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咯血,吐血,衄血,便血,崩漏,外伤出血,胸腹刺痛,跌扑肿痛”。涉案产品宣传牌上写的是:“止血、抗血栓、促进造血、保护心脑血管、抗炎、保肝、抗肿瘤、镇痛”。当事人的宣传与《中国药典》(2020版)的内容大相径庭。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