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盛惠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永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1MABQYDUF5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江洼口村南宝芦公路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042710503512662603
2025年04月27日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江洼口村南宝芦公路西侧的天津市盛惠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湖濞祖”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有“濞”字样,其暗示用于鼻黏膜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 。
罚款
5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4-27
2
津宁市监宁处罚﹝2023﹞9号
2023年8月14日,因当事人存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津宁市监宁责改〔2023〕2号),责令其2023年8月19日前改正,同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津宁市监宁当罚〔2023〕1号)。2023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复查,再次发现当事人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多潘立酮片。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