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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李成财灵仙诊所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井含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01MA755EP41N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柴达木西路2号九一六台一楼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格〕市监罚﹝2024﹞026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二、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维生素B6三瓶、麝香痔疮栓一盒、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一盒、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十五支、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共三十二支、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Ⅱ型)四支、一次性使用无菌射器带针一支、医用输液瓶口贴九十五片、无菌敷贴八片;三、对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0元;四、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0元。
22000.00元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2
西格尔木市监罚字〔2024〕26号
生产销售劣药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维生素B6三瓶、麝香痔疮栓一盒、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一盒、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十五支、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共三十二支、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Ⅱ型)四支、一次性使用无菌射器带针一支、医用输液瓶口贴九十五片、无菌敷贴八片; 三、对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0 元; 四、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0元。
22000.00元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3
西格尔木市监罚字〔2024〕026号
生产销售劣药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维生素B6三瓶、麝香痔疮栓一盒、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一盒、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十五支、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共三十二支、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Ⅱ型)四支、一次性使用无菌射器带针一支、医用输液瓶口贴九十五片、无菌敷贴八片; 三、对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0 元; 四、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0元。
22000.00元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