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科农种业黄河植保二门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留柱 |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6MA0N6ETM3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杭锦后旗头道桥镇黄河居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头道桥)市监处罚〔2025〕20号
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于2025年5月13日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1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2
杭市监(头道桥)处罚(2024)第16号
2024年4月17日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头道桥市监所执法人员:郭全虎(执法证号:05100530157)、焦伟(执法证号码: 05100530196)展开调查,发现杭锦后旗科农种业黄河植保二门市(郭留柱)货架销售的玉米杂交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经查,杭锦后旗科农种业黄河植保二门市(郭留柱)货架上销售的玉米杂交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12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4-05-22
3
杭市监(头道桥)处罚[2023]12号
销售的史丹利第四元素复合肥料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处罚:一、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