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远康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3685970228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0
(2024)赣1023民初2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饶**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2
2023-12-12
(2023)赣1023民初29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黄**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3
2023-11-29
(2023)赣1023民初29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雷**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4
2023-11-16
(2023)赣1023民初29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黄**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5
2023-11-14
(2023)赣1023民初29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揭**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6
2023-11-13
(2023)赣1023民初29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雷**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7
2021-11-18
(2021)赣1023民初2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欧**
南丰县人民法院
8
2021-10-18
(2021)赣1023民初22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吴**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9
2021-10-11
(2021)赣1023民初21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曾**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10
2020-10-28
(2020)赣1023民初1695号
修理合同纠纷
吴**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15
2023-07-07
(2023)赣1023执1102号之一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与曾**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2-21
2021-06-25
(2021)赣1023执3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方**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查封裁定书
1657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2-21
2021-09-13
(2021)赣1023执38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方**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终本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2-21
2021-11-18
(2021)赣1023民初2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欧**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1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23
2021-10-11
(2021)赣1023民初21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4508.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9-17
2021-06-30
(2021)赣1023执386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南丰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3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等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2-08
2020-07-07
(2020)赣1023执600号
民事案件执行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陈**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1-25
2020-11-17
(2020)赣1023民初1695号
修理合同纠纷
吴**与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1-02
2020-09-09
(2020)赣1023民初12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与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57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0-30
2020-09-15
(2020)赣1023民初1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与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6号
2023年11月23日09时许,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南丰县工业园区的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宿舍楼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无消防安全制度,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等消防档案资料;3、骏鸿进出口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平氏果业厂房内电源控制开关安装在可燃木板上。以上问题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营商环境并该单位属于首次违法未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丰消限字〔2023〕第0135号),责令2023年12月18日前整改。2023年12月19日16时许,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复查,经复查,第2、3项问题已整改完毕,第1项宿舍楼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问题仍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纪录》(〔2023〕第0536/05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丰消限字〔2023〕第0135号)、相关视频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2023年11月23日09时许,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南丰县工业园区的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宿舍楼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无消防安全制度,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等消防档案资料;3、骏鸿进出口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平氏果业厂房内电源控制开关安装在可燃木板上。以上问题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营商环境并该单位属于首次违法未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丰消限字〔2023〕第0135号),责令2023年12月18日前整改。2023年12月19日16时许,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复查,经复查,第2、3项问题已整改完毕,第1项宿舍楼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问题仍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纪录》(〔2023〕第0536/05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丰消限字〔2023〕第0135号)、相关视频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南丰县康丰塑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南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