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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泯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F0FLU8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中路26号家美天晟阳光城(国际丽都)一期1栋/单元1-3层(1)商(复式)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7
(2025)鄂0112民初423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庄**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7
(2025)鄂0112民初2084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5-03-04
(2025)鄂0112民初121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崔*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4
2024-08-29
(2024)鄂0112民初80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刘**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4-07-10
(2024)鄂0112民初59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江*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6
2024-06-11
(2024)鄂0112民初55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曾**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7
2023-08-11
(2023)鄂0112民初8873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丁**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8
2023-06-14
(2023)鄂0103民初843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宋*,罗**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泛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9
2023-01-09
(2023)鄂0112民初131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丁**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2-10-20
(2022)鄂0112民初696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范**
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15
2025-03-10
(2025)鄂0112民初121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崔*与武汉任意来某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7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6-26
2025-04-17
(2025)鄂0112民初423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庄**与武汉某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0-30
2024-08-27
(2024)鄂0112民初59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江*与武汉任意来某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3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7-02
2024-06-12
(2024)鄂0112民初55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曾**与武汉任意来某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5-08
2022-08-18
(2022)鄂0112民初5553号
服务合同纠纷
罗**、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5-08
2022-08-19
(2022)鄂0112民初51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宁*、武汉任意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497.7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72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6月18日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提供游泳、舞蹈、瑜伽、单车团课、私教、泳教等健身服务。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预先拟定并使用《任意健身会员协议》格式合同文本(含重要条款12条、会员章程共6章合计五十条),未与消费者进行协商,亦未对相关免责、限责条款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 经查,当事人健身会员协议中使用的格式条款均存在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会员章程 第四条: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例如出拆、休假等,会员可将会籍临时冻结一个月以上,冻结期间不计会籍时间,但须遵循以下约定:1、会籍冻结手续必须是购买一年以上年卡的会员才能办理,冻结周期分别为一个月、二个月与三个月。办理会籍冻结手续的合员必须向会所支付30元/月的手续费;2、会籍冻结期限届满后,会籍时间继续计算;3、女性会员因怀孕可享受连续不多于12个月的会籍免费冻结,但必须于怀孕3个月内持有效证明至会所亲自办理;4、会员在冻结期内不得使用会所的健身设施、游泳边和私人教练课程,如果会员提前使用,冻结期从即日起终止,会籍时间继续计算。第五条:会员可以将会籍转让他人。但会籍时间低于6个月的会员不得将会籍转让给他人,年卡会员的会籍转让必须遵循以下约定:1、会员卡必须在会籍时间开始计算两个月后转让,且只可转让一次,受让者不得再次转让;2、转让会员卡的手续费为500元/张;、3家庭卡(会籍合同上申明可以转让的卡种)必须整户按原址转让,接受人由会员自行寻找;4、被转让人不享有抓让人购卡时享有的特殊优惠,包括但不限于赠券、租赁柜等;第六条:会员因工作调动、搬家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店(但会所规定不可转店的卡中除外),转店手续费为200元/张,转店后,原卡的有效期和属性不变。转店原则:相同卡种,转入店和转出店之间存在正差价的,会员必须在补齐两者之间的价差后,且支付转店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店手续。如转入店和转出店之间存在负差价的,则只须支付转店手续费即可办理转店手续。第十二条:会员因身体原因无法运动会所给予会员退卡,但会员需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丧失运动能力证明,退卡时将扣除体质测评费、礼品费、运营成本、人工成本及税费,金额为购卡总金额的30%,已使用之会籍按会所月卡费用计算;第十三条:会员购卡后,会所将在会籍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启动会籍,30日内如无手工启动,30日后会员系统将默认开始计算会籍期。预售期购买的会员卡将在会所开业时统一启动会籍期;第十八条:会员一旦签署会员合同并支付费用,会员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回;第二十一条:会员因违反会籍合同和会员章程的约定,经会所交涉仍不履行相应义务,即视为会员违约,会所有权终止会籍合同,取消会员资格,并不予退还剩余会员费用。第二十四条:购买私人教练须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完成,会员卡到期则所剩课时将自动失效。为了保证会员训练效果,会员应至少每周完成一次私教课程,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全部课程。第二十五条:私人教练课程费用不予退回,亦不可作为抵消任何会员帐户余额;第二十九条:使用限制:1、签署会籍合同后,如果会员了解自己有任何关于身体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使用会所健身器械或参加运动项目,必须事先告知会所和会员的私人教练,并停止使用器械及参加运动项目。否则会员因此发生身体伤亡,后果由会员承担;2、会所提供的私教课程内容以私教协议为准,若有其他补充将以会所名义另行书面通知。由私人教练私自承诺的任何赠送课时、礼品等服务,会所概不负责;3、收银台作为会所收取服务项目费用的唯一地点,任何私自交易的教练指导性服务,与会所无关,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及《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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