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飞顿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保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L61W84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马路角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3﹞932号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产品种类及代码为“插头插座(0201)”,当事人未取得该产品的认证证书。当事人从柳市电器城购进“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于2022年7月开始在淘宝网店上架销售。2023年9月6日,被我局查获。截止案发,累计共销售3笔订单:2023年2月17日销售“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2孔插座10-16A]8个,单价1.68元,买家实付款13.44元;2023年8月6日销售“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3孔插座加厚款10-16A多功能]”10个,单价4.2元,买家实付款42元;2023年8月8日销售“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3孔插座25A]3个,单价5.4元,买家实付款16.2元。上述合计,涉案产品货值为71.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71.64元。当事人无法提供“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厂家的信息,无法提供相关的采购票据。2023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乐市监(象)限提〔2023〕202号﹞,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没有提供涉案产品的相关材料。 <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当事人未取得“模数化插座空调三插”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出厂、销售该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规定,属于出厂、销售未经强制认证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140元;2.没收违法所得71.64元。以上合计罚没款211.64元。 <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4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