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欢喜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照霞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4221MA77FFE16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友好路幸福花园一号楼1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额市监处罚〔2023〕93号
经查明:额敏县欢喜化妆品店经营者胡照霞,2022年8月份从乌鲁木齐某商铺购买了绾彩艾丝·营养滋润洗发乳30盒,九师店里放了25盒,额敏县这个店放了5盒,购进价格是38元/盒。店铺名字不记得了,票据也被店员扔掉了。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化妆品时,供货商提供了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备案凭证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销售票据,后来被店员都扔掉了。当事人对购进的化妆品进行了购进验收,没做查验记录。绾彩艾丝·营养滋润洗发乳产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限用日期。截止检查时止,已销售绾彩艾丝·营养滋润洗发乳0盒,销售价格是68元/盒。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案件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全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办药品案件应当执行本指导意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查办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参照执行本指导意见。”第五条:“药品的货值金额包括已售出或者使用的药品和未售出或者使用(含接种疫苗,下同)的药品的货值金额,对于召回、赠送的药品不应扣除。”、第六条:“药品的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药品的标价计算,具体标准为: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药品的数量与其单件药品标价的乘积。对生产的单件药品标价应当以出库单据、发票等销售明示的单价计算;对销售的单件药品标价应当以出库单据、发票、货签标明的单价计算;对使用的单件药品标价应当以使用者定价、标明的单价或者实际价格计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认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340元(销售价格68元×购进数量5瓶),违法所得0元。
1、没收违法经营的1个品种5瓶化妆品;2、并处1000元的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