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桐城市小城地锅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881MA8N7PCL71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桐城市龙腾街道水源小区2号楼4-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08050602号
经查实:当事人成立日期是:2023年11月21日,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号:JY23408811025139,有效期至2029年2月4日,在桐城市龙腾街道水源小区2号楼4-3从事经营活动。2026年8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桐城市小城地锅饭店检查时发现操作间货架底层1瓶已拆分的“燕宇之佳”红曲米粉(生产日期:2024年1月20日,保质期:18个月,产品标准号:GB1886.19-2015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SC20135092200044非即食,用后盖紧并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光存放)已超过保质期。现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在快驴平台购进了1瓶红曲米粉价格是12.9元,因时间久远无法提供相对应的付款记录。据当事人陈述:购买红曲米粉是为了给菜品上色,因给红烧肉焯水时只用勺子加了一点点,做的红烧肉颜色不好看后就很少用了,并将这瓶红曲米粉放置在货架最下面一层,直到被我局依法查获。同时,从业人员现场提供的健康证已过期,并及时补办了新的有效健康证明。我局于检查当日向当事人下发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提供了新办的有效健康证明等材料。
1;警告;2;罚款叁仟元;3;没收过期红曲米粉1瓶。
3000.00元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