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堃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KDQYP7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90号汇东郦城综合公寓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24
(2021)京0491民初4940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人民法院
2
2022-01-24
(2021)京0491民初4940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人民法院
3
2021-09-01
(2021)京0491民初2856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4
2021-05-24
(2021)桂0103民初3713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周**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5
2020-12-11
(2020)桂01民终9636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12-11
(2020)桂01民终9636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兰**
南宁市中院
7
2020-06-10
(2020)京0491民初11664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潘**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6
2022-01-14
(2021)京0491民初4940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6
2022-01-14
(2021)京0491民初4940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09
2021-09-03
(2021)京0491民初2856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13
2021-02-03
(2021)桂0103民初907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赖**、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1-06
2021-03-09
(2020)桂0103民初145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夏**、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06
2021-01-27
(2020)京0491民初35593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潘**与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青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3号
现查明 2025年3月22日,我大队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90号的广西爱 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一、消防 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2 处,主要包括:1、顶层和22层无吊顶区域未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2、东面各 楼层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楼梯间未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 有效”的规定;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行的行 为3处,主要包括:1、消防水泵(消火栓泵)故障无法启动,试验消火栓和末 端试水装置压力不足,抽查第一层室内消火栓测试,管网无水;2、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联动型)存在6个故障点,应急广播线路未接通;3、楼梯间部分防火 门闭门器损坏。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 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 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62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青消限 字〔2025〕第0203号)、奉忠荣询问笔录、周雄兵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 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 定给予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 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 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 决定给予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以上违法行为应分别处罚并合并执 行,给予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元整的行政 处罚。
109500.00元
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