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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泰福来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裘占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83MA289MNE8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二村镇南街西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烟处[2025]第34号
2025年05月07日16时58分,本局检查人员开始在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二村镇南街西10号依法实施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裘占喜在现场。后本局检查人员从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查获其用于销售的卷烟白沙(软和天下)1.4条,上述卷烟外包装封装完整。因质量有疑,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经批准,本局检查人员裘勇(11060552018),张志刚(11060552037)在检查现场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全程陪同检查,对本次检查无异议,对现场采取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不陈述,不申辩。现场无其他特殊情况,未发现其他涉嫌违法证据。 2025年5月13日,本局依法委托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上述卷烟进行鉴别检验。后鉴别检验结论显示,上述卷烟白沙(软和天下)1.4条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非法生产)。经查明,2025年5月7日上午,当事人在店里从一上门来兜售卷烟的陌生男子(身份不明)手里一次性购得白沙(软和天下)1.4条,违法进货总额1050元,上述卷烟均用于销售牟利,截至被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日,上述卷烟尚未售出。当事人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码为:330603109821。 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询问笔录》、《鉴别检验报告》、有关书证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二、查获的用于销售的非法生产的卷烟白沙(软和天下)1.4条(其中检验损耗0.1条、检验留样0.1条),予以公开销毁。
0.00元
嵊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5-06-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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