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省南腾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宇健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3MA6HYM6P1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仁山办事处金鳞大道280号10栋-2层5号铺面(名家汇国际广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烟处﹝2024﹞第41号
2024年12月17日16时40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办事处金鳞大道280号(名家汇国际广场)异国印象酒店一楼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发现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玉溪(硬和谐)1条、贵烟(红中支)2条、芙蓉王(硬细支)1条、白沙(和天下)1.5条、贵烟(跨越)2条、贵烟(硬小国酒香)1条、云烟(小熊猫家园)3条、贵烟(硬高遵)6条、云烟(中支云端)0.6条、贵烟(福)29条、云烟(软珍品)7条、贵烟(软高遵)2条、芙蓉王(硬蓝新版)7条、云烟(软大重九)1.6条、玉溪(软)4条、贵烟(福中支)1.6条、玉溪(中支和谐)1条、贵烟(生肖)1条、云烟(细支大重九)0.9条、云烟(中支大重九)0.3条、金圣(青瓷中支)2条,合计21个品种75.5条。上述烟草专卖品条包装上均无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喷码。经现场询问被检查人■■■■,其无法提供上述卷烟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专卖执法人员即将上述涉案物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整个检查过程,被检查人始终在场,并未对该行政强制措施提出陈述与申辩。经查,贵州省南腾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3MA6HYM6P1Q,经营地址:铜仁市万山区仁山办事处金鳞大道280号10栋-2层5号铺面(名家汇国际广场),持有有效零售许可证:520603201922,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27年10月27日。被查获的卷烟系该公司从他处购进并用于店内销售的。2025年1月2日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卷烟真伪鉴别报告,上述卷烟皆为真品卷烟。当事主体贵州省南腾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该批卷烟进货总额为31480.00元。以上调查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证据一,案发时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勘验照片、现场勘验音像记录。证明案发事实,涉案物品状态。证据二,对涉案主体负责人何宇健的询问笔录。证明涉案主体将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用于销售,尚未产生违法销售所得。证据三,涉案卷烟真伪鉴别报告,证明涉案卷烟皆为真品卷烟。证据四,铜仁市万山区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小组出具的涉案卷烟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涉案卷烟违法购进总额为31480.00元。证据五,涉案主体所持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明涉案主体为特殊主体。
当事主体贵州省南腾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参照《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烟法[2023]3号)文件第九种类第四阶次,当事主体违法程度严重,建议对当事主体处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1480.00元10%的罚款,计:3148.00元。
3148.0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5-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