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关镇游小姐的美甲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游玲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9MA71838A58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书院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字〔2024〕58号
经调查,上述化妆品都是当事人通过微信“AOO广州丹指鹤甲油胶厂家蔡老师(微信号Dzh2017401)”处购进的,“浅深绘意固态贴片胶”购进了1瓶,购进价格为12元/瓶,“甲油胶”购进了12瓶,购进价格为5元/瓶,“NAILCOLOR甲油胶”购进了59瓶,购进价格为3元/瓶,“简之绣唇部色乳(4号色橘红)”、“简之绣唇部色乳(2号色艳红)”、“简之绣眉部色乳(3号色灰咖)”、“简之绣眉部色乳(4号色深棕)”、“简之绣眉部色乳(1号色淡咖)”、“简之绣眉部色乳(2号色棕咖)”各购进了1瓶,购进价格均为15元/瓶。因当事人在日常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未建立使用记录,上述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的销售使用数量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无法认定,故上述涉案化妆品的货值金额,按照被依法扣押的数量及购进价格计算,并经当事人确认共计为339.00元。另查明,当事人一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属实,但在我局检查后责令其改正,已按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对购进的化妆品进行了登记记录。
一、对当事人涉嫌在经营活动中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该违法行为,建议给予警告,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当事人涉嫌在经营中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化妆品类)》第二条第(三)款“(三)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0.1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裁量,责令改正该违法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被依法扣押的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
2、罚款1000.00元。
上述一、二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理:
1、警告;
2、没收被依法扣押的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
3、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