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同宸土石方工程队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南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903MAC4YYY58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社区吴家岙路116号8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普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66号
在经营位于东港街道红旗社区吴家岙路116号8幢的公司内部食堂时,在厨房用燃气橡胶连接管连接燃气瓶与灶具。在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35分许,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6.1.7:“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6.2.4:“商业燃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软管应符合本规范第6.1.7条和第6.1.8条的规定。”的要求,由于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 8 年,因此使用寿命仅有 18 个月的燃气橡胶连接管不再符合法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6月2日9时前自行整改。2022年6月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你(单位)食堂进行了复查,发现你(单位)逾期未整改
对当事人舟山市普陀区同宸土石方工程队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