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凌聪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101MA59T5WD65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九潭新村3队丽景一巷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花市监处罚〔2023〕497号
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2192017015447G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九潭新村1队美景巷5号
经营者:凌聪明
身份证号码:******************
根据投诉举报相关线索,本局依法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开展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
2023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线索,投诉举报人称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涉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发现一款拉链包(37个)与一款折叠手提袋(168个)的图案“”与BURBERRY LIMITED已注册的一款“图形”商标“”(注册号为G732879)相近,三横三纵的粗线条交叉,中间有四个白色格子,图面均匀分布红色细线。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无法提供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授权使用许可证明,根据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结论,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销售的37个拉链包与168个折叠手提袋,共计2个品种205个包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在上述产品上使用的商标“”为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并被核定在国际分类第18类的手提包商品上使用,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5日至2030年04月25日。注册号为G732879,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2023年5月10日经营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为2535.40元,违法所得为402.0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凌晨购物袋经营部营业执照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接受调查的合法性。
2.《现场检查笔录》,证明我局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调查笔录》,证明我局调查掌握的相关情况。
4.《证据提取(复制)单》,证明我局现场检查情况。
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花市监秀强制〔2023〕005号)、《场所/设施/财务清单》(穗花市监秀强制字〔2023〕005号);《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穗花市监秀延强〔2023〕005号)、《场所/设施/财务清单》(穗花市监秀延强字〔2023〕005号),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涉案的37个拉链包与168个折叠手提袋作出扣押及扣押延期决定的情况。
6.涉案产品销售台账一份,证明当事人对涉案产品的销售情况,计算货值及违法所得。
7.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1份、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受BURBERRY LIMITED授权处理商标侵权的公证书1份、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份以及“BURBERRY LIMITED”商标注册证明2份,证明我局在当事人处查获的图案为“”的商品为侵权产品的事实。
当事人对以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没有异议,我局对以上证据予以确认。
2023年7月1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花市监听告〔2023〕190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了当事人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陈述、申辩及提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
7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