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华本信汽车配件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CPLUK3X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通齐街物资贸易中心住宅楼00单元01单元0001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5〕71号
2025年5月19日我局按照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执法工作的要求对龙江县华本信汽车配件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汽车密封胶,其外包装盒上标有“Dirko™HT”,该汽车密封胶盒体无标准中文名称、厂名、厂址。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龙市监责改通[2025]ZF1003),我局于2025年5月1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11月从哈尔滨汽配城处购进该汽车密封胶9盒,并在龙江县华本信汽车配件商店进行销售,截止案发时止,该商品未售出 ,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对情节较轻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一)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
2025-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