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6MA44WU6D9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白楼镇北二环羲皇加油站门面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1
(2025)皖16民终3569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牛**,杨**,罗**,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4-06
(2023)豫1623民初1717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茂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晋**,晋**
商水县人民法院
3
2023-03-21
(2023)豫1603民初1726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孙**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公司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4
2023-03-16
(2023)豫1602民初1702号
保险纠纷
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5
2022-05-05
(2022)豫1603民初38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6
2021-09-13
(2021)豫1622民初35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金**,金**,金**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韩**,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7
2021-05-06
(2021)豫1603民初83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
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3-09-26
(2023)豫04民终33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与曹*、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5-31
2023-04-07
(2023)豫1623民初1717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茂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晋大鹏、晋军军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23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15
2022-12-10
(2022)鄂1102民初23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747.37元
民事案件
4
2022-06-17
2021-11-30
(2021)豫1625民初67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韩**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3367.87元
民事案件
5
2021-08-02
2021-06-23
(2021)豫1603民初286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龚**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7-02
2021-05-17
(2021)豫1603民初83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05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7-02
2021-02-18
(2021)豫1603民初83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与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5-31
2021-05-08
(2021)豫1603民初22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刘**、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7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900074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艳(执法证号:16140817055)寇俊峰(执法证号:1614081714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06月18日01时22分57秒,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PR71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西华县G344清河驿乡小庞非现场执法点(G344线K719+96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88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9850kg,超限率20.1%。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当事人 周口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 罚款肆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
4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9-20
2
J371722202400792
2024年08月09日 20时34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超限检测站对淮阳县安畅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孙爱民驾驶的豫PK3029(黄色)、豫PR779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建伟****、李大鹏****向孙爱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该车现运输木皮,国家限定高度为4000mm,现场测量车货总高度为430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00mm,执法人员对其驾驶的车辆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测量检测。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