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省椒满家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雄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1MAALTL6409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眉井村龙山组烘干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5]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22日办理营业执照、2022年1月18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开始在大方县黄泥塘镇眉井村龙山组烘干厂房从事调味品生产经营活动,期间一直正常生产经营。 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当事人正常生产经营25kg/包的贵州麻辣辣椒面。2024年7月1日当事人与“铜仁市梵食纪电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专门为其生产名称为“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500g/包)供其销售。由于上述电商商务公司刚开始运营,属于试卖阶段,订单量较少,而且下单时间正值国庆假期前期,当事人安排一个工人,实际投入丹丹红粉、辣椒米粉、满天星辣椒、丹丹红辣椒、豌豆粉、油豌豆、蒜粉、腌料、不打米子、鸡精、味精、盐巴、好红花椒、韩城花椒、芝麻、打米子、好红粉17种物料,集中在2024年9月30日生产了500g/包的麻辣辣椒面161包,在2024年10月1日生产了500g/包的麻辣辣椒面161包,在2024年10月2日生产了500g/包的麻辣辣椒面162包,在2024年10月6日生产了500g/包的麻辣辣椒面160包,在2024年10月9日生产了500g/包的麻辣辣椒面162包,在2024年10月19日生产了500g/包的麻辣辣椒面162包,并用“产品名称:“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配料:辣椒面、食用盐、味精、鸡精调味料、花生、芝麻、花椒、孜然、八角、香料等”的外包装袋进行包装,每个生产批次留样3包之后,以8.5元/包的价格在2024年10月22日向“铜仁市梵食纪电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了159包规格为500g/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的“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于2024年10月14日向“铜仁市梵食纪电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了157包规格为500g/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的“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159包规格为500g/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的“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于2024年10月6日向“铜仁市梵食纪电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了158包规格为500g/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的“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158包规格为500g/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的“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159包规格为500g/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2日的“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制作了《食品生产投料记录》、《产品检验销售台账》、《生产记录明细表》、《贵州省椒满家食品有限公司出货单》等资料,当事人在制作上述台账记录时为了方便,将产品名称“梵食纪”贵州五香麻辣辣椒面简化为“麻辣辣椒面”。 2024年10月22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其在拼多多店铺购买的由贵州省椒满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辣椒面未完整明确标识出所有配料的具体名称。2024年10月29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大方县黄泥塘镇眉井村龙山组烘干厂房的“贵州省椒满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成品区未发现有当事人投诉的贵州辣椒面,但在当事人留样区发现当事人生产的18包(500g/包)贵州辣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